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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件件有回音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2000-07-25 来源:光明日报 佟北 我有话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控申处(举报中心)从去年3月成立以来,坚持把“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出了几项新举措,扎扎实实地开展控申举报工作。

建立署名举报查询答复制度。为加强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和正规化,保证公民对自己所举报的问题检察机关是如何处理的“知情权”,二分院举报中心从建院之初就郑重向社会承诺:凡向第二分院署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人可以在举报15日后,持身份证到举报中心查询对举报材料的处理情况;举报中心将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告知举报人对其举报材料的查处情况或处理结果。为保证这一承诺的落实,举报中心制定了关于《答复、查询署名举报工作制度》,从组织、人员和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举报中心专门设立了“署名举报答复登记簿”,以及电话答复、信函答复登记表,由专人负责答复。

到目前为止,举报中心已受理署名举报74件,答复62件。除人工答复的以外,通过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答复的共100人次。

建立检察长接待日的预约制度。第二分院在正式实行检察长接待日之时,出台了《检察长接待日预约制度》,对检察长接待的范围、检察长接待日预约的办法和程序以及对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要求都做了详尽的规定。检察长接待日工作的有序开展,不但使举报人满意,而且大大提高了办案速度和效率。

建立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督办制度。凡检察长接待日接待的来访,检察长必须作出明确批示,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举报中心则将此列为督办案件范围并设专人督办。督办人员对检察长批示交办给其他业务处室、区县检察院或有关部门的案件,负责移送、交办、督办和催要结果。目前经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批示过的来访问题件件都有处理结果,检察长接待过的来访者还没有就同一问题要求再次约见检察长的。

运用国际互联网开展控申举报业务。第二分院党组对举报窗口建设十分重视,控申处建立了网络控申、举报业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举报中心网页”(http://www.jcrb.com.cn)设在《检察日报》网站,在《检察日报》主页的显著位置链接。该网页以在网上开展控申举报业务为目的,通过电子举报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申诉、赔偿案件,首创性地在互联网上开展检察业务。举报中心网页2000年元月1日开通,目前已受理举报线索13件,申诉案件1件。举报信箱收到各种电子邮件百余封,举报中心网页点击次数已在1万余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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